工作地点:
上海市
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企业债券、ABS等项目的承揽承做等业务;
2.进行各类债券项目的尽职调查、制作项目运作方案、撰写项目建议书;
3.组织和实施尽职调查、协调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工作;
4..积极对债券业务领域新问题、新产品、新趋势等进行研究、总结。
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学历,财务、会计、法律等专业,通过司法考试或注册会计师;
2.具有务3年以上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或金融机构债券业务工作经验,
3.中文文字功底扎实、语言表达能力强,文笔好,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4.工作认真、细致、负责,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强度、高压力工作,适应经常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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