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对应履行内核程序的投资银行类项目进行内核初审并出具内核初审意见,对投行业务部门对外报送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书面审核;
2、处理内核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完善内核流程、组织内核会议等;
3、持续跟踪投行业务监管政策、市场动态并开展行业研究,优化投行内核审核体系,控制业务风险;
4、根据部门工作安排处理日常事务。
岗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法律、经济、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五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相关工作经验(含从事证券业务律师、会计师及监管部门工作经验),具有(准)保荐代表人资格、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者优先;
3、熟练掌握投行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方法,熟悉投行业务相关法规政策、监管动态及业务流程,具备一定的行业研究能力;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沟通协调能力、持续学习能力及抗压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正直诚信。
岗位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