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
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
工作职责:
1. 五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工作经验;
2. 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有良好的监管记录;
3. 具有较高的投行专业水平,精通证券承销发行方面的法律法规;
4.认同企业文化。
任职资格:
1.负责企业改制、辅导、上市发行、再融资、股权分置改革、并购、重组、债券承销、财务顾问等各项投行业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2.负责组织重大项目、品牌项目的业务开拓与项目承揽工作,维护重要客户关系;
3.负责组织项目的前期策划、尽职调查、方案设计论证、具体实施及后期监督工作,对项目的质量及风险进行控制;
4.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
5.负责对各项投行业务进行技术指导,对重大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6.负责指导、检查项目组完成发行人的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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