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主要负责金融机构客户、上市公司客户、私募客户等机构客户的开发与维护;
2.券商机构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开发和拓展;
3.部门安排的其他事项。
任职资格: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证,持有CPA、CFA等证书优先;
2.拥有银行、信托、公募、券商等金融机构2年以上从业经历、具备一定机构销售能力和广泛的市场资源;
3.具有丰富的机构业务经验、产品设计经验、机构客户销售服务经验者优先;
4.具有金融机构或上市公司业务经验、资源整合经验、销售经验者优先;
5.具有专业的风险控制意识和准确的风险判断能力;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不属于公司规定的亲属回避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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