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作为内核委员对指定的投行类业务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重大问题、风险发现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 2、处理公司投行类业务内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内核会议情况,制作内核会议纪要,整理、反馈内核意见,审核内核意见回复; 3、对公司对外报送的投行类业务材料及文件进行审核; 4、审核投行类业务项目监管部门反馈意见回复; 5、根据审核需要,整理内核会议纪要、内核意见、内核委员审核工作底稿、内核意见回复等内核工作档案; 6、配合完成投行类业务内核相关制度的制订、修改、完善工作; 7、配合投行类业务的监管检查; 8、总结项目审核经验,配合完成内核相关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9、部门安排的其他事项。
【入职要求】
1、会计、法律、管理、经济、金融等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八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可为大学本科学历); 2、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1)五年及以上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券类业务项目承做、质评、内核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做、质评、内核等经验者优先); (2)拥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且具有三年及以上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券类业务项目承做、质评、内核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做、质评、内核等经验者优先); 3、熟悉金融知识、财务知识、证券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风险控制知识;团队合作意识强、书面及语言表达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正直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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