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负责对部门交办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起草谈话函询报批请示,拟定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提交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 2、负责对部门交办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制定初核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提交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提出处置建议; 3、负责对部门交办拟立案审查的问题线索,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审批后发送立案审查决定,制定审查方案;在审查方案批准后严格执行,组织实施,并提交审查报告,依照规定移送审理; 4、负责督促落实本人主办问题线索的最终处理处分决定执行,“以案促改”整改工作等; 5、负责对本人主办问题线索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中形成的材料案结卷成,事毕归档; 6、参与每年对被反映人谈话函询的说明情况按不少于15%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入职要求】
1、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严格自律,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秘密、不谋私利。 3、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风优良,勇于创新,敢于较真碰硬。 4、中共正式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金融类、财经类、政法类、管理类等专业的学习背景。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重点院校本科学历。 5、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有法律、注册会计师、金融分析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6、具有5年以上纪检、监管、党建、法律合规、风险控制、稽核审计或其它金融业务监督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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