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大投行项目承揽、私募等机构客户开发、上市公司等企业客户开发;
2.负责相应的客户服务与客户关系维护;
3.负责开展集团机构类业务的协同与交叉销售相关工作,协助开展零售类经纪业务。
1.综合素质要求:正直诚信,积极主动;较强的沟通能力、信息收集与分析判断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资源整合能力;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对资本市场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具备较为完整的金融知识储备与实务经验,具有较强的合规风控意识;
2.工作经历与从业年限要求:3年以上金融相关从业经历,有较为丰富的机构业务经验与客户资源,能独立开展渠道拓展与维护工作;具有券商机构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公司等工作经验的可优先;具有股票质押、可交换债、可转换债、公司债、上市公司公开增发等工作经验的可优先;
3.从业资格要求: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CFA、AFP/CFP等专业资格的可优先;
4.学历要求:国内全日制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院校或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优先;
5.其他要求:认同兴业证券文化和价值观;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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