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负责承做投行各类业务,包括IPO项目、并购重组业务、新三板业务等,具体进行项目承做、尽职调查、改制及并购等方案拟定、申报材料撰写,行业研究及持续督导等工作;
2、负责承做项目的案卷建档、归纳整理及管理工作,对项目案卷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负责;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全日制大学硕及以上学历,法律、财务、金融、经济专业优先;
2、持有CPA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或有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投行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有扎实的财会、法律和经济金融业务知识,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4、沉着稳重,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环境及阶段性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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