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熟练掌握EXCEL和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能持续学习;3、有责任心,抗压能力强,能长期出差。4、具备3年以上在证券公司、银行、信托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或会计师、律师事务所从事以下岗位工作并满足有关工作要求:(1)证券公司工作的,为投资银行部质控或业务承做岗位;银行、信托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工作的,为投行或融资类业务审核或承做岗位;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为审计项目组负责人及主办律师级别以上岗位;(2)需具有3个以上项目全流程实操经验;(3)具有特许金融分析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相关资格者优先考虑。
1、 项目审核。对投资银行类项目是否符合立项、内核等标准和条件,项目组拟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的材料和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业务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等进行核查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全流程管理;2、 现场核查。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现场核查计划,进行项目现场核查工作,并拟定现场核查报告;3、 底稿验收。监督项目组完成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分工协作验收项目文件及工作底稿;4、 后续管理。审核后续管理方案,督促业务人员及时合规履行后续管理工作,并对项目风险进行判断;5、 其他与投行、资产证券券化或融资业务有关的内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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