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引进上市公司、新三板、拟上市挂牌公司、风投、私募、银行、保险、融资租赁和地方政府平台等机构客户的业务。 2、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银行证券公司等外部金融机构合作搭建合适交易结构,在合规基础上满足上诉客户需求,实现收入。 3、和公司投资银行部、资产管理部、信用交易部、固定收益部、场外市场部、财富管理部、投资部等内部业务部门协作,在合规的基础上满足上诉客户需求,实现收入。 4、保持和市场动态一致,合规引进同行或者同业新设计的交易结构和新开展的机构业务,同时按最新监管要求退出禁止业务。 5、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入职要求】
1、金融、经济、工商管理相关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年龄25—45岁。 3、2年以上金融行业机构或者渠道工作经验。 4、有证券从业资格。 5、熟悉证券市场基本规则,银行、基金、信托业务基本规则和交易结构。 6、性格乐观,办事细心谨慎,团队合作意识强,有进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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