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大投行项目承揽、私募等机构客户开发、上市公司等企业客户开发;
2.负责相应的客户服务与客户关系维护;
3.负责开展集团机构类业务的协同与交叉销售相关工作,协助开展零售类经纪业务。
1.综合素质要求:正直诚信;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与资源整合能力;较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合规风控意识;
2.工作经历与从业年限要求:3年以上金融相关从业经历,有较为丰富的机构业务资源,能独立开展渠道拓展与维护工作;具有券商机构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国有银行等工作经验的可优先;
3.从业资格要求: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的可优先;
4.学历要求:国内外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优先;
5.其他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认同兴业证券文化和价值观;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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