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销售公司主承销公司债、企业债及资产证券化产品;
2. 负责销售中心的投资机构客户开发、客户维护及客户关系管理,积极开展主承销产品销售工作;
3.负责相关政策的跟踪、分析以及相应客户服务产品的创新和研发工作;
4.潜在客户的开发、分销或代销业务的承揽;
5.负责落实与集团各分支机构业务协同,推动区域市场机构客户服务能力的发展与竞争力的提升,重点落实核心区域、重点机构客户相关业务协同与发展。
1.2年以上券商资本市场相关销售经验,业绩优秀;
2.会计、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备CPA、律师资格等,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法律、财务及管理体制的法规和政策;
3. 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沟通能力、学习能力、抗压能力和卓越的销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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